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上海居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承担租房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1、甲方向乙方出租的房屋位于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盛富路3号【{{$parameter.building}}】栋【{{$parameter.floor}}】层【{{$parameter.room_number}}】
第二条:租赁用途,期限及房屋位置。
1、 乙方向甲方承租本合同项下的房屋作为其居住使用,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变作他用,亦不得转第三方:亦不得以此做任何的担保,抵押;
2、 租赁期限:自【{{$parameter.begin_time_year}}】年【{{$parameter.begin_time_month}}】月【{{$parameter.begin_time_day}}】日起至自【{{$parameter.end_time_year}}】年【{{$parameter.end_time_month}}】月【{{$parameter.end_time_day}}】日止,共计【{{$parameter.months}}】个月。
第三条:租金、物业费、保证金、押金、水电等费用及付款方式、期限
1、 以双方的约定采用“先付后用”付【】押【】的预付原则,甲方向乙方出租的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parameter.rental}}】元,乙方向甲方支付首期租金人民币【】元(大写:【】元整)本租金不含税,如需开发票需加发票税费;
2、 租赁期间,甲方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每月人民币50元,合同未到转租的,收取手续费100元。
3、 乙方向甲方支付限约保证金,乙方应在合同签署后向甲方交付相当于一个月租金总额的限约保证金人民币:【{{$parameter.rental}}】元,(大写【{{$parameter.rental_dx}}】整),租赁期间,乙方无实质违约的,限约保证金将在合同期满全额免息迫还给乙方。
4、 水、电、通讯费用,租赁期间,乙方租赁场所发生的电、水、通讯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水电费甲方按水电管理部门规定的费用【电费约为1.2元每度,(含损耗费)水费为30元/月(含损耗费)】代为收费,乙方应收到甲方凭证付清各项费用,租赁期内,供水电部门如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合同现有约定的价格给予调整。
5、 房卡押金50元/张、充点卡押金,合同终止后。房卡、充电卡完好无损的押金将全额无息退还给乙方,乙方选择性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的将支付相应租赁费用。洗衣机人民币【】元/月。冰箱人民币【】元/月。(注:乙方选择的投资,设备使用期限与房屋租赁期限相同。)
6、 付款方式及期限
A、 甲方实行卡,电卡预充费管理制度式,双方约定租金,物业管理费采用先付后用的预付原则,即合用签字生效。
B、 收房屋租金提前七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租金,以后以此类推。
C、 付款方式:甲方接收乙方以人民币现金或银行汇款,转账的方式支付租金、押金、保证金、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各种费用
第四条:权利义务
1、 租赁期间,乙方在承租房屋内期住不得超过2个人,甲方不干涉乙方合法,正常的起居生活等。
2、 乙方应该合同第三条的各项约定按时支付租金,约保证金,物业管理费,押金及水、电费用各项费用。
3、 乙方不得在租赁房屋内放置。排放或加工有害、有毒物品,易燃易爆物品,不得放置固定噪音、发射源、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环保的规定,而租赁房屋交付时已成型的装饰、格局与设施,乙方不得改变,假装或拆卸,乙方不得在室内外任何区域使用明火。
4、 租赁期间终止或被提前终止的,甲方有权收回出租的房屋,乙方应无条件归还租赁房屋,租赁期满,乙方希望继续租赁的提前7天向甲方提出申请,在与第三方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优先续租权,租赁期满,乙方不再续租的应提前7天告知甲方,以便甲方安排后续租赁事宜,如乙方未能提前改制贾刚,甲方将扣除乙方50%续约保证金以弥补甲方房屋另行招租时间损失。
5、 租赁期间,如因乙方的违法、实质违约等情形造成合同提前终止的,则乙方之前已付给甲方的租金,物业管理费,限约保证金,押金等费用,甲方概不退还。
6、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分租。允许他人使用租赁房间。
7、 乙方不得在公共部位及通道上堆放物品,停放任何车辆,乙方的非机动车应停放在甲方提供的停放区域,不收取费用,不承担保管责任
8、 乙方确认,认可甲方房屋交付时条件及管理现状,服从甲方物业管理要求,遵守甲方管理制度。
9、 乙方应按时支付各期i,各项费用,逾期支付的而导致房门打不开或停水停电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果,而且乙方须承担缴纳金,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照原承租房屋日交租金的3倍向甲方支付房屋占有费,逾期10天的视为乙方构成实质违约,甲方权提前终止本合同收回租赁房屋,没收履约保证金、押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五条:特别事项
1、 拆迁人(产前单位)对该房屋的动迁洽谈,安置。补偿均与乙方无关,因拆迁造成本合同提前终止的,甲方不与任何补偿及赔偿与乙方。
2、 乙方应做好租赁房屋的防火.防盗.保洁工作。另乙方在租赁期内所发生的债务、债权概与甲方无关。
3、 乙方需提供全部住宿人员身份证资料给甲方备案(住宿人员名单联系方式及身份证复印件和照片)。
4、 乙方确认,租赁期满,如拖欠房租超过10天且甲方无法联系乙方的,乙方自愿放弃房屋内全部物品,交由甲方自行处理
第六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作实质违约
守约方可提前终止合同并追究违约金(一个月租金)【{{$parameter.rental}}】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违约方还需承担赔偿责任。
1、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无违约的情况是甲方提前收回租赁房屋的
2、不能严格履行本合同第四条第一至第九项规定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房屋转租,擅自改变合同约定用途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及违法相关法律规定的
4、拖欠房租及其他应付费用累计10天以上的
5、乙方严禁饲养宠物,或带小孩的影响其他住户休息,乙方必须另其安置,否则视乙方违约
6、乙方不遵守甲方管理制度和不服从甲方管理的
第七条;免费条件
1、因不可抗力因素(如地震、战争、天灾等)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造成损失的。甲以双方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行政需要拆除或者改造与租赁的房屋,甲乙双方遭受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如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有关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parameter.jf_bot}}】
日期:【{{$parameter.now_year}}年【{{$parameter.now_month}}】月【{{$parameter.now_day}}】日
乙方:【{{$parameter.tenant_name}}】
日期:【{{$parameter.now_year}}】年【{{$parameter.now_month}}】月【{{$parameter.now_day}}】日
租赁房屋交接清单

5、其他特殊交接情况补充说明及附加条款:
出租方:上海居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承租方:【{{$parameter.tenant_name}}】
【{{$parameter.now_year}}】年【{{$parameter.now_month}}】月【{{$parameter.now_day}}】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