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parameter.contract_number}}

 

出租方(甲方):杭州锴然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证件类型及编号:【{{$parameter.jf_idcard_type}}】                

联系方式:【】

 

承租方(乙方):【{{$parameter.tenant_name}}】        

证件类型及编号:【{{$parameter.tenant_idcard_type}}

联系方式:【{{$parameter.tenant_phone}}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守。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该房屋位于杭州市萧山区北干街道中誉现代城北区145号{{$parameter.floor}}】层【{{$parameter.room_number}}】房间。

(二)建筑面积为【{{$parameter.area}}】平方米。

 

第二条 房屋租赁用途

(一)租赁用途为居住。

(二)居住人数为 1-2 人,且最多不超过 2 人。

乙方可与一名合租人一同租住,合租人需在本协议签订前确认,合租人一旦确认不可随意变更或添加。

合租人身份信息:【{{$parameter.cotenant_name}}

证件类型及编号:【{{$parameter.cotenant_idcard}}】                 

联系方式:【{{$parameter.cotenant_phone}}

                

乙方负责和甲方联系并缴纳房租(如因乙方未缴纳房租或其他违法行为而造成合租人经济损失或其他相关损失,则由乙方负责赔偿;若合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有任何本协议中提及的违约行为,则同样由乙方负责承担违约责任)。合租人直接向乙方支付房租。承租期间未经甲乙双方同意,合租人无权转租、转借或对外经营该房屋。

(三)乙方、合租人应提供居住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见附件一)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租赁期限自 【{{$parameter.begin_time_year}}】年【{{$parameter.begin_time_month}}】月【{{$parameter.begin_time_day}}】日至【{{$parameter.end_time_year}}】年【{{$parameter.end_time_month}}】月【{{$parameter.end_time_day}}】日,共【{{$parameter.contract_term}}】。

(二)甲方应于【{{$parameter.begin_time_year}}】年【{{$parameter.begin_time_month}}】月【{{$parameter.begin_time_day}}】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二)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视为交付完成。

(三)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遗留的财物视为自动放弃所有权。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四)租赁期内乙方提前解约,合租人如继续租住该房屋,乙方和合租人双方可提前向甲方申请主租人变更。

(五)租赁期满乙方、合租人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30 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三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六) 租赁期满乙方终止合同不在续租的,合租人如果需要继续入住需按照新签客户与甲方重新签署《租赁合同》。

(七)租赁期满,乙方与合租人各承租一间房屋,乙方可按续租办理入住手续,合租人需按照新签客户与甲方重新签署《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

(一)租金标准:租金为¥【{{$parameter.rental}}】元(大写:人民币【{{$parameter.rental_dx}}】整)/月。

(二)支付方式:按“□月  □季度 □半年 □年”付方式支付租金。

(三)支付期限:首期租金需于合同签订之日起 1 个工作日内支付,后续每期租金需至迟于计费周期开始前 10 日支付。

 

第五条   押金

(一)押金标准:¥【{{$parameter.deposit}}】元(大写:人民币【{{$parameter.deposit_dx}}】元整)。

(二)支付期限: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1 个工作日内支付。

(三)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于 10 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给乙方。

 

第六条   服务费

(一)服务费标准:¥【{{$parameter.fee_month}}】元/月(大写:人民币【{{$parameter.fee_month_dx}}】整),合同约定期内服务费总金额为¥【{{$parameter.fees}}】元(大写:人民币【{{$parameter.fees_dx}}】整)。

(二)支付期限: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1 个工作日内支付。

(三):收取方式:按“□月 □季度 □半年 □年”付方式支付服务费。

 

第七条 滞纳金

(一) 租金滞纳金标准:未退租且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第三项支付款项的,每逾期 1 日加收月租金的千分之五/日作为滞纳金,延迟支付超过 3 日,甲方可解除租赁合同并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已缴纳的押金不予退还。

(二) 服务费滞纳金标准:未退租且未按本合同第六条第二项支付款项的,每逾期 1 日加收月租金的千分之五/日作为滞纳金,延迟支付超过 3 日,甲方可解除租赁合同并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已缴纳的押金不予退还。

 

第八条   其他费用

(一)如一方垫付了应由另一方支付的费用,具有缴付义务的一方应根据垫付方出示的相应缴费凭证报销相应费用。

(二)涉及房屋租赁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优惠政策

(一)乙方可享受的优惠:【】                   。

(二)乙方仅可在正常履约的情况下享有前述优惠,按照实际优惠方式进行折扣。 前述“正常履约”指,乙方实际租住至合同租赁期满且未出现任何违约情况。

(三)非正常履约情况下,享受优惠将于办理退房结算时将依据优惠收回规则进行扣回。

(四)优惠收回规则:在合同期内中途违约,则优惠按月折算扣回。

 

第十条   房屋的维护及维修

租赁期内,甲、乙、合租人三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一)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及时予以响应。

(二)因乙方或合租人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害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三)乙方或合租人需寻求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管理公司或专业维修人员进行修复,不得擅自进行修复,否则由此产生的扩大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       转租

(一)租赁期内,不允许乙方、合租人将房屋擅自进行转租、转借或对外经营。

(二)事先征得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管理公司书面同意后,乙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管理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三)乙方转租同时,乙方与甲方同时签署的《租赁合同》自动解除,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须按时交付房屋。

(四) 合同租赁期限内,经协商一致,双方可办理转租,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月租金50%的违约金,甲方有权从押金中扣除。

 

第十二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延迟交付房屋达 10 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乙方生命或财产安全的。

3、拒绝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或合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

1、未按约定期限足额支付租金等各项费用达三日,或欠缴各项费用总和达月租金额15%的。

2、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3、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4、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5、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6、擅自转租、转借及对外经营的。

7、拒不配合甲方对于房屋的经营管理活动的【包括但不限于不配合甲方对于房屋其他可租住房间的出租,怠于或拒绝配合甲方对房屋进行的维护维修,拒不服从屋内禁止饲养宠物的规定(整租房源经甲方同意后可饲养宠物)等】。

8. 因扰民、卫生状况、邻里关系、分摊生活费用、过度占用公共区域等原因干扰影响他人或其他相邻权人正常生活,导致周边邻居、居委会书面投诉或派出所出警协调的;

9. 违反本合同约定,经甲方提出更正要求,乙方拒不改正的。

10、违反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或严重违反甲方委托的管理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约。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六)发生本条第(四)款情形,解除合同次日,甲方有权通过强制手段将房屋及设施收回,并要求乙方清空自有物品,如乙方留存任何物品,均视为乙方抛弃,甲方有权进行处置。

(七) 合同终止乙方应将房屋清理干净,如合同终止次日房屋内仍有乙方物品,则视为乙方抛弃,甲方有权进行处置。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租赁期内,甲方有第十二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或因自身原因需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月租金的100%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未按约定支付租金、押金、服务费等各项费用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或乙方及合租人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按月租金的千分之五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三)租赁期内,乙方或合租人有第十二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或因不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需提前退租的,应按月租金的100%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并)赔偿相应损失。

(四)租赁期限内,除发生本合同第十二条约定情形外,甲方提前30个自然日通知乙方(通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短信等方式)的,有权提前收回该房屋资产,但应按月租金的100%向乙方支付服务违约金。

(五)除各方另有约定外,因一方的违约行为给另一方造成损害的,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及免责

(一)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二)本合同项下之“不可抗力”指以下事实: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且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社会异常事件等。

 

第十五条       三方声明与保证

(一)三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三方均已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本合同内容,在订立本合同过程中亦不存在任何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的情形。

(二)三方保证为签署、履行本合同而向对方提供的所有证明、文件、资料等信息,均在提供资料当日和适用/使用期内是合法、真实、准确和完整的。

(三)三方保证具备合法的资格和能力签署本合同,并已采取一切必要的行为以获得授权签署及履行本合同。

(四)甲方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机人身安全。

(五)乙方、合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甲方委托的管理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约。

(六)乙方、合租人应妥善保管自身财务,并自行承担因保管不善、随意放置在公共区域而导致的遗失、被盗或损毁,甲方及甲方委托的管理公司不承担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

 

第十六条       通知送达

(一)租赁期内,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管理公司将通知张贴于乙方承租的房屋门窗或墙面上,一经张贴即视为送达。

(二)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管理公司以短信形式发送至乙方预留的手机号码即视为送达。

 

第十七条 其他约定的事项

(一) 本合同自乙方全额支付其首次应付的款项之日生效(包括房屋租赁押金、房屋首次应付租金、服务费),本合同正文与附件具有同等效力。

(二) 本合同涉及违约金计算规则时,违约金金额存有小数的,四舍五入,取到整数元。

(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委托的管理公司执一份。

 

第十八条 附件

(1)租客信息表

(2)房屋交割清单

(3)居住生活注意事项

 

(以下无正文)

 

甲方:【{{$parameter.jf_bot}}】                                          

日期:【{{$parameter.now_year}}】年【{{$parameter.now_month}}】月【{{$parameter.now_day}}】日             

 

乙方:【{{$parameter.tenant_name}}

日期: 【{{$parameter.now_year}}】年【{{$parameter.now_month}}】月【{{$parameter.now_day}}】日

                                                                                       

附件一:租客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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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房屋交割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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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居住生活注意事项

居住生活注意事项

 

安全用电注意事项:

1. 入户电源线避免过负荷使用,破旧老化的电源线应及时更换,以免发生意外;

2. 入户电源总保险与分户保险应配置合理,使之能起到对家用电器的保护作用;

3. 接临时电源要用合格的电源线、电源插头、插座要安全可靠。损坏的不能使用,电源接头要用胶布包好;

4. 临时电源线临近高压输电线路时,应与高压输电线路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10KV及以下0.7米;35KV,1米;110KV,1.5米;220KV,3米;500KV,5米);

5. 严禁私自从公用线路上接线;

6. 线路接头应确保接触良好,连接可靠;

7. 房间装修,隐藏在墙内的电源线要放在专用阻燃护套内,电源线的截面应满足负荷要求;

8. 使用电动工具如电钻等,须戴绝缘手套;

9. 遇有家用电器着火,应先切断电源再救火;

10. 家用电器接线必须确保正确,有疑问应及时询问专业人员;

11. 家庭用电应装设带有过电压保护的调试合格的漏电保护器,以保证使用家用电器时的人身安全;

12. 家用电器在使用时,应有良好的外壳接地,室内要设有公用地线;

13. 湿手不能触摸带电的家用电器,不能用湿布擦拭使用中的家用电器,进行家用电器修理必须先停电源;

14. 家用电热设备,暖气设备一定要远离煤气罐、煤气管道,发现煤气漏气时先开窗通风,千万不能拉合电源,并及时请专业人员修理;

15. 使用电熨斗、电烙铁等电热器件。必须远离易燃物品,用完后应切断电源,拔下插销以防意外。

其他:1. 居住期间注意及时锁门关窗,如遇盗窃问题,请第一时间联系110报警,并同时告知您的管家上门协调处理;2. 如遇火灾,请第一时间联系119,并尽快离开火灾现场,同时告知您的管家上门协调处理;

3. 若节假日长期离开,请您注意用电、用气安全,外出注意关闭门窗水气阀门,做好防盗防水防火工作。

4. 洗衣机在使用完毕后,应当及时关闭入水水龙头,避免发生漏水等问题。未尽事宜,请参考相关安全类通知、设备设施的安全使用说明书等执行,或及时联系专业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