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毕业租赁住房合同

(乐乎大学生社区)

项目名称:大学生毕业租赁住房(乐乎大学生社区)

地      址:{{$parameter.project_address}}

电      话:

出  租  方:{{$parameter.ower}}

承  租  方:{{$parameter.renter}}

大学生毕业租赁住房合同(乐乎大学生社区)

出租方:{{$parameter.jia_fang}}(以下称“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parameter.jia_idcard_type}}-{{$parameter.jia_idcard_number}}

承租方:{{$parameter.yi_fang}}(以下称“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parameter.yi_idcard_type}}:{{$parameter.yi_idcard_number}}

联系方式:{{$parameter.yi_phone}}

工作单位:

工作单位通讯地址:

共同承租人(合租人)情况

姓名:{{$vo.name}}与乙方的关系:合租人

身份证号码:{{$vo.idcard}}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证乐乎大学生社区的合理、有效利用,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原则基础上,按照武汉市留汉创业就业大学毕业生人才安居保障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守。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该房屋坐落于{{$parameter.info_project_name}}项目{{$parameter.building}}{{$parameter.floor}}{{$parameter.room_number}}房(____厅)大学生毕业租赁住房(乐乎大学生社区),(以下简称该屋)。
(二)建筑面积为{{$parameter.area}}平方米。

第二条 房屋租赁用途

(一)租赁用途为居住。
(二)居住人数为{{$parameter.live_limit}}人,最多不超过 {{$parameter.live_limit}}人。
(三)乙方应提供居住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见附件一)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租赁期限自{{$parameter.begin_time_year}}{{$parameter.begin_time_month}}{{$parameter.begin_time_day}}日至{{$parameter.end_time_year}}{{$parameter.end_time_month}}{{$parameter.end_time_day}}日,共计{{$parameter.years}}{{$parameter.months}}个月。
(二)甲方应于{{$parameter.before_year}}{{$parameter.before_month}}{{$parameter.before_day}}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二)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视为交付完成。
(三)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遗留的财物视为自动放弃所有权。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第四条 租金

(一)租金标准:租金为¥{{$parameter.rental}}元(大写:人民币{{$parameter.rental_dx}}元整)/月。
(二)支付方式:按“□季 ”付方式支付租金。
(三)支付期限:首期租金需于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支付,后续每期租金需至迟于计费周期开始前10日支付。
(四)乐乎大学生社区实行动态调整。租赁期内,甲方可根据洪山区住房保障房管部门对于该项目调整租金标准的批准文件调整租金,并与乙方签订补充协议,乙方应按调整后的租金数额缴纳租金。

第五条 履约保证金及设备设施使用押金

(一)设备设施使用押金标准:¥__元(大写:人民币__元整)。
(二)履约保证金标准:¥{{$parameter.deposit}}元(大写:人民币{{$parameter.deposit_dx}}元整)。
(三)支付期限: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支付。
(四)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于1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给乙方,不足部分乙方应予补齐。
(五)租赁期内,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附属设施设备损坏或故障,乙方拒绝或怠于承担维修、更换以及赔偿责任的,甲方有权使用乙方使用押金代为进行维修、更换,并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完成维修更换并从乙方使用押金中扣款后,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10日内将其补足,使用押金不足而由甲方垫付部分应一并支付。乙方逾期未补足使用押金或未支付甲方垫付部分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总额的百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3个月以上仍未补足使用押金、支付垫付部分以及缴纳违约金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缴违约金。

第六条 其他费用

(一)房屋物业服务费用应由乙方承担,收费标准为¥1.43元/平方,直接由物业方收取。
(二)租赁期内涉及房屋使用的其他费用的收费标准详见《费用告知单》(见附件三)。
(三)支付期限: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支付。
(四)如一方垫付了应由另一方支付的费用,具有缴付义务的一方应根据垫付方出示的相应缴费凭证报销相应费用。

第七条 优惠政策

(一)乙方可享受的优惠:{{$parameter.discount}}
(二)乙方仅可在正常履约的情况下享有前述优惠,在首次租金缴纳时进行折扣。前述“正常履约”指,乙方实际租住至合同租赁期满且未出现任何违约情形。
(三)非正常履约情况下,享受优惠将于办理退房结算时将依据优惠收回规则进行扣回。
(四)优惠收回规则:1、租期大于等于一年的,实际租住时间不满半年的,优惠全部扣回;实际租住时间满半年但不满一年的,优惠扣回50%;2、租期不足一年的,优惠全部扣回。

第八条 房屋的维护及维修

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租赁期内,甲方应履行房屋的维修义务,确保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处于安全和基本适用的状态。由甲方承担维修义务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出现损坏时,乙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坏扩大,并及时通知甲方维修或更换。因乙方未采取适当措施或未及时通知甲方维修致使损失扩大,损失扩大部分应由乙方承担。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合理期限内进行维修。
(二)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该房屋进行装修或改变房屋结构和内部设施,不得添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施。如乙方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墙体结构,拆改给排水、供电、燃气管道和设施,改动墙面、地面、天花板,更换橱柜、卫浴设备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责任,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拒绝恢复原状或拆改、损坏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三)甲方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或维修时,乙方应予以积极协助,不得拒查、拒修。如因乙方拒查、拒修等原因导致房屋不能及时检查、维修而造成的损失或发生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四)乙方须爱护使用、保管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在住房设计及建设标准限定的范围内合理使用。对于房屋内部易损易耗设施,由乙方自行承担维修、更换责任;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使用不当导致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无法维修的,可由甲方负责维修,由乙方承担维修和材料费用或按照市场价由乙方予以赔偿。

第九条 日常管理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施设备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乙方应执行当地公安消防、市政市容及综合治理等有关规定,并配合甲方或甲方委托机构的监督检查。乙方对所承租房屋内的消防安全负责,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或有毒物品,如乙方承租房屋内发生火灾,由引起火灾责任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二)租赁期内,乙方应爱护小区内的共用设施设备。乙方损坏共用设施设备的,应按同类物品的市场价格赔偿,乙方拒不赔偿的,甲方有权从使用押金中予以扣除。
(三)租赁期内,乙方应爱护小区环境卫生,禁止乱抛垃圾、杂物,不得私自占用或使用楼梯间、走廊通道、大堂、公共门厅、屋顶等共用部位。乙方占用上述共用部位的,甲方可向乙方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单。
(四)租赁期内,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或甲方委托机构的入户核查、租户信息登记、日常监督管理等工作。
(五)租赁期内,乙方承租房屋只能用于本人及共同申请人自住,如乙方擅自同意第三方入住承租房屋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相当于一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六)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以及其他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行为,并保证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管理规约。违反相关规定和约定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七)租赁期内,乙方家庭人口、收入、住房、及资产等情况(新就业职工还包括工作单位)发生变化的,乙方应如实向其租赁资格核准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报。
(八)乙方和共同承租人就共同租赁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转租

(一)租赁期内,不允许乙方将房屋擅自进行转租、转借或对外经营。
(二)事先征得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管理公司书面同意后,乙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管理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一条 房屋续租

若至房屋租赁期满时,乙方毕业尚未满三年,乙方应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按照有关规定向区房管部门申请复核武汉市留汉创业就业大学毕业生住房租赁资格。资格经区房管和人社部门复核仍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续租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并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第十二条 合同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乙方应腾退乐乎大学生社区:
(一)政府征用、收购、收回或拆除该房屋的,自区政府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本合同终止;
(二)租赁合同期满前三个月,乙方未提出续租申请的,合同到期后终止;
(三)乙方因购置个人房产或家庭收入增长等事实的发生,不再符合大学毕业生租赁资格条件,本合同自事实发生之日起终止;
(四)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提前终止合同的,自双方达成协议之日起,本合同终止。

第十三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的,自合同解除通知送达对方之日起,本合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延迟交付房屋达10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乙方生命或财产安全的;
3、拒绝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单方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收回出租房屋,合同自通知书送达乙方之日起解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造成的损失。有转租出借行为的,还应向甲方返还转租出借获利。甲方可向乙方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单位、相关政府部门及社会通报有关情况,并记入乙方诚信档案:
1、隐瞒事实,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欺骗方式取得乐乎大学生社区租赁资格;
2、擅自转租、转借及对外经营的;
3、未按约定期限足额支付租金等各项费用达三日;
4、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六个月以上或累计三次逾期缴纳租金的;
5、未征得甲方同意改变房屋结构或使用性质的;
6、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空置的;
7、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配套设施设备及装饰装修等严重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8、利用该房屋从事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与安全秩序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警告三次仍然不改正的;
9、违反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或严重违反甲方委托的管理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约;
10、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 房屋腾退

(一)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当日,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并腾退。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设施设备及水电燃气使用等情况进行现场交验。甲方经检查发现住房及设施有损坏或丢失,乙方应恢复、修理和赔偿;乙方不恢复、修理和赔偿的,甲方可自行组织修理,相关费用从乙方的使用押金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齐。
(二)甲乙双方完成现场交验,结清租金、履约保证金、使用押金、其他费用及违约金和赔偿金,同时乙方向甲方移交房门钥匙及相关物品,双方确认无误并在《退房房屋交割清单》上签字盖章后,视为乙方已腾退其承租房屋。
(三)乙方基于对房屋合理利用形成的附属物归甲方所有,退租时不予补偿。
(四)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不符合租住条件但暂时无法退房的,经乙方申请可以给予3个月过渡期,过渡期内仍按合同约定缴纳租金。
过渡期满后,乙方拒不退出该房屋的,甲方依照相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按租金标准2倍计收其逾期期间的租金,直至乙方退出该房屋。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一)租赁期内,甲方有第十三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或因自身原因需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月租金的100%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未按约定支付租金、押金、服务费等各项费用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或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按月租金的百分之一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三)甲方因交付房屋质量问题或怠于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赔偿乙方相应损失。由于乙方原因致使损失扩大的,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第一、三款执行。
(四)乙方拖欠租金和水、电、气、物业管理等费用的,甲方可以通报其所在单位,从乙方的工资收入中直接划扣。
(五)租赁期内,乙方有第十三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或因不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需提前退租的,应按月租金的100%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并)赔偿相应损失。
(六)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因一方的违约行为给另一方造成损害的,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及免责

(一)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二)本合同项下之“不可抗力”指以下事实: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且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社会异常事件等。

第十七条 双方声明与保证

(一)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双方均已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本合同内容,在订立本合同过程中亦不存在任何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的情形。
(二)双方保证为签署、履行本合同而向对方提供的所有证明、文件、资料等信息,均在提供资料当日和适用/使用期内是合法、真实、准确和完整的。
(三)双方保证具备合法的资格和能力签署本合同,并已采取一切必要的行为以获得授权签署及履行本合同。
(四)甲方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机人身安全。
(五)乙方保证遵守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甲方委托的管理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约。
(六)乙方应妥善保管自身财务,并自行承担因保管不善、随意放置在公共区域而导致的遗失、被盗或损毁,甲方及甲方委托的管理公司不承担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

第十八条 通知送达

(一)租赁期内,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管理公司将通知张贴于乙方承租的房屋门窗或墙面上,一经张贴即视为送达。
(二)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管理公司以短信形式发送至乙方预留的手机号码即视为送达。

第十九条 争议解决

(一)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或申请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解决。
(二)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的,任一方均有权向合同履行地(承租房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其它事项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并交所在区房管部门备案一份。
(三)其他补充 {{$parameter.other_1}}

第二十一条 附件

(一)居住人身份证明文件(二)房屋交割清单(三)费用告知单(四)维修价格表

(以下无正文)

甲方:{{$parameter.jf_bot}}

日期:

乙方:{{$parameter.yf_bot}}

日期:

附件三 费用告知单

收费项目表
收费科目 价格 付款方式
{{$vo.cost_name}} {{$vo.price}} {{$vo.pay_way}}
①入室保洁:每月仅限于使用一次入室保洁优惠券,需提前预约,保洁优惠卷不累加、不替换其他费用,过期作废。
②网费:网速不同网费价格不同,如月中有调整按照最高网络费用进行结算。
③水电费价格调整:以当地水电局公布的商水商电价格为基准做价格调整,价格变更将推送至乐友在前台预留的主租人手机号码,水电费用由园区物业代收,需要乐友前往园区物业处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