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乎城市青年社区

项目名称:{{$parameter.apartment_name}}

地址:{{$parameter.apartment_address}}

房屋租赁合同

(2017 标准版)

出租方:{{$parameter.company}}

承租方:{{$parameter.third_party}}

注:出租方将其拥有合法使用权的物业委托“{{$parameter.tr_company}}”(简 称“乐乎”)进行运营管理。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北京乐乎公寓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 {{$parameter.third_party}}

证件类型及编号:{{$parameter.idcard}}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 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守。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 该房屋坐落于 {{$parameter.apartment_address}}

(二) 使用面积 {{$parameter.area}} 平方米。

第二条 房屋租赁用途

(一)该房屋租赁用途为:居住。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同意,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二)居住人数为 {{$parameter.live_count}} 人,最多不超过 2 人。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 租赁期限{{$parameter.contract_term}}个月, 自{{$parameter.start_year}}{{$parameter.start_month}}{{$parameter.start_day}}日起 至{{$parameter.end_year}}{{$parameter.end_month}}{{$parameter.end_day}}日止, 租赁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甲方无须另行通知。

(二) 承租期限届满后,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30 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 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三) 如果承租期限届满前 30 日乙方未通知甲方续租或告知不续租的,甲方有权在 承租期限届满前 20 日内为其他潜在的承租人在合理的时间展示此房屋,乙方应当予以配合。

(四) 租赁期满或本合同提前终止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原状返还房屋 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

第四条 租金标准、支付方式、支付期限及优惠政策

(一)租金标准为:¥ {{$parameter.rental}} 元(大写:人民币 {{$parameter.rental_dx}} 元整)/月/间。 乙方可自行选择按“□季 □半年 □年”付方式支付租金。

(二)乙方在接受前述租金标准增加 5%的前提下,可选择按“□月”付方式支付租 金;具体约定详见《房租月付服务协议》。

(三)乙方首期租金需于合同签订之日起 1 个工作日内支付,后续每期租金最迟应 于当期租金到期前 10 日缴纳下期租金。

(四)优惠政策:{{$parameter.yhzc}}

1.前述优惠仅在正常完整履约的情况下可享有,在首次租金缴纳时进行折扣。(前 述“完整”指租赁期满)
2.当乙方不能正常完整按照合同履行时,包括但不限于个人转租、委托物业转租、 违约、提前退房、转店等情形(以下均称作非正常履约),在办理退房结算时须按 甲方制定的优惠收回规则扣除
优惠收回规则为:年租客户租住时间不满半年优惠全部扣回;满半年不满一年,优 惠扣回一半;短租客户(租期小于一年)出现非正常履约情形的,优惠全部扣回。

第五条 押金及其他费用

(一) 押金:¥ {{$parameter.deposit}} 元(大写:人民币 {{$parameter.deposit_dx}} 元整)。
1.乙方在任何情形下均不得要求以押金充抵房租。
2.合同租赁期限届满,办理完成验收移交手续,结清所有应付费用、赔偿款及违约 金后,甲方于 10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乙方押金。
3.押金用于承租方对房间设施设备的保障及乙方对违约的保障金。
(二)服务费:计费标准为合同约定租赁期限对应租金总额的 {{$parameter.percent}}%,即 ¥ {{$parameter.service_fee}}元(大写:人民币 {{$parameter.service_fee_dx}}元整)/间/季/年,需于合同签订 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支付。
(三)其他费用:水费、电费、网费、取暖费、物业维修费、能源公摊费及其他费 用标准以物业公示为准。
(四)在合同租赁期内,乙方未出现非正常履约的情况下,该房间租金、押金不再 调整。
(五)乙方在整租期内的水电、服务费(包括但不限于有限电视、公共卫生及公摊 水电等)消费性费用由乙方支付。各类消费性费用的结算方式按甲方的收费办法执 行。在承租期内如果政府或相关单位调整前述费用价格的,乙方应按调整后的价格 支付费用。乙方发生前述费用欠费的,甲方有权中断相应的服务。

第六条 房屋的维护与维修

(一)在乙方承租房屋的过程中,当房屋及附属设施出现或者发生妨碍安全承租的 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应及时报告甲方,甲方在接到保修的通知后 1-2 工作日内进行 维修响应,并给出维修时间。在甲方对房屋维修期间,无论该维修是否与乙方有关、 乙方均应积极配合,不得阻挠施工。
(二)房屋内的设施一经交接确认,非人为损坏的情况下:
1.乙方入住 7 天后造成的非主管道堵塞,疏通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2.入住 30 天内,所有易耗品免费更换维修,30 天后产生的维修费由乙方自行承担(物 业维修产生的费用详见物业维修派工单);若承租人自行请外来人员维修,费用由 其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维修纠纷及后续故障出租方不承担责任。
(三)在租赁期内,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及所属设施损坏,或因乙方使用造成 肮脏、异味等影响二次出租的情况,由乙方负责维修、清洁或赔偿,包括但不限于 以下情况:
1.人为损坏的,维修费用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物业维修产生的费用详见物业维修 派工单)。
2.乙方归还房屋时,如果因乙方个人原因造成房屋肮脏异味,对房屋再次承租造成 严重影响的,乙方须承担 100 元清洁费,如果严重脏污致使甲方需要对房间进行出 新的,乙方须承担每间房屋 500 元的出新费用。
3.若乙方给租赁房间内家具家电设施等造成损坏的,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七条 转租、转店、换房

1.为减少乙方单方面违约退租的赔偿损失,乙方可向乐乎申请对当前承租房间进行 转租,具体约定详见《房租转租服务协议》。
2.合同期限未满,因乙方自身原因,需要在房屋内换房间居住的,乙方需承担 300 元换房手续费,甲方与乙方需重新签订合同,签订的房屋承租期限届满日不得早于 原合同约定的房屋承租期限届满日,办理完毕原房间退租手续后原合同自动终止。
3.合同期限未满,因乙方自身原因,需要在乐乎社区内换社区居住的,在所申请更 换社区有空房间的情况下,更换期限为 15 个工作日。

第八条 合同解除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任一方可以解除合同,不因此承担违约责任。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2.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3.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4.乙方逾期支付房屋承租费或服务费等其他款项逾期超过 3 日的。
5.乙方逾期归还房屋超过 3 日的。
6.乙方在房屋内制造噪声,影响其他住户的正常生活、休息,引起投诉,经协调拒不改正的。
(四)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 承租人保障、承诺

(一)承租人保障、承诺
1. 承租人保证提供真实、有效、完整的身份证明文件,承租人依据本合同所获得的 公寓承租权仅供承租人本人及已经在出租方登记的共同承租人居住承租,除本条 约定的居住人以外的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进入该公寓居住,承租人的临时访客 需办理登记手续。共同承租人或临时访客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承担连 带赔偿责任。
2. 承租人须合理、安全承租并爱护公寓及其内部的各项设施、设备,不擅自改变公 寓用途,不得破坏房屋内部结构,不擅自更改或搬离公寓电线、管道及配套装潢 设施等,不得私装宽带,卫星电视,有线电话等进入公寓。
3. 承租人在入住时不得隐瞒精神或传染方面的疾病。如果承租人隐瞒病情或影响出 租方正常营业和/或扰乱其他住户正常生活的,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且 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
4. 承租人应保持周围环境整洁,不在公寓内饲养宠物,不在公共区域放置个人物品、 停放车辆,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如果经出租方告知后承租人仍未能 处理,影响出租方正常营业,影响其他住户正常生活的,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 同,并且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
5. 承租人应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严禁在公寓内使用明火,严禁在公寓内存放瓶装 液化石油气,不得带入或在公寓存放、储存易燃易爆品等危险品,自行负责所承 租的公寓内外财物(包括停放于出租方指定或出租方所有的停车区域的车辆)的 安全。承租人放置于室外的物品如有破坏、遗失或被盗,出租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可以协助公安机关调查。
6. 遵守治安管理要求,不得在公寓内存放、储存有毒或者其他有害危险品,管制刀 具或枪支弹药等管制器具及其他非法物品,不得在公寓内从事“黄、赌、毒”等 违法犯罪活动。
7. 未经得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公寓转租、转借、转让他人、与他人调换或 擅自允许他人入住。
8. 承租期间应按时足额缴纳与承租相关的各项费用。
9. 在任何时间都不得在承租公寓内制造噪音,影响其他住户的正常生活、休息,引 起投诉,经协调拒不改正的,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10. 承租人应积极配合出租方对公寓部分或整体的维修检修及有关施工工作。
11. 在房屋承租期间积极配合出租方进行的安全监督检查。如果发现可能危害治安、 消防安全隐患,应立即通知出租方,并配合出租方采取相关的措施以消除前述安 全隐患。
12. 在保证自己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且遵守本合约约定。
(二)承租人违反承诺与责任
1. 如果因承租人违背以上承诺,造成物品遗失、事故的发生或给出租方造成损害或 损失的,承租人应负全部责任,并且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要求承租人 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2. 本合同自出租方向承租人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之日起解除(出租方将相应的解除 合同的通知张贴于承租人承租的公寓入住门上或以手机短信的形式通知到承租 人预留的手机号码即视为传达)。
3. 如果承租人拒绝履行其承诺的事项,出租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措施自行消除 由承租人产生的不良影响,由此产生的费用应由承租人承担。
4. 因承租人违反治安,消防安全等标准和要求,导致出租方或者第三方受到的行政 处罚,承租人应赔偿出租方或第三方因此承担的全部损失。

第十条 双方责任和义务

1. 承租人应当于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前搬出并腾空公寓,出租方有权对该公寓另行安排,如 果因承租人逾期搬出并腾空公寓造成承租人个人物品遗失等,出租方不负责。
2. 承租人应就其支配或管理区域内因其故意或过失而导致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负全部责任: 同时,承租人亦应对因其所有或受其管理控制的物品引起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全部责任。
3. 出租方在约定的社区服务时间内为承租人有偿或无偿提供以下服务:物品维修,公区保洁, 公区巡逻,保洁服务等。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 因乙方违反治安,消防安全等标准和要求,导致甲方或者第三方受到的行政处罚, 乙方应赔偿甲方或第三方因此承担的全部损失。
2. 乙方逾期支付公寓承租费或服务费等其他款项的,除支付约定的公寓承租费和服 务费外,还应额外支付1%月租金 元/日 违约金。如果乙方逾期支付公寓承租费 或服务费等其他款项超过3 日 的,并有权将此公寓清空并交付给其他人承租,乙 方须承担违约责任,扣除押金。
3. 乙方逾期归还公寓的,出租方除需按日计算支付公寓承租费外,加收100元/日 的公寓占用费。如果逾期超过 3 日的,甲方有权将公寓清空并交付给其他承租人 承租。
4. 如果在公寓承租期限届满前承租人提前退还公寓的,视为承租人违约,并收取一 个月承租租金作为违约金。
5. 双方若违背第八项第三条、第十条中的任意一项均视为违约退房,承担违约责任 并扣除押金。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依法向合同履 行地(承租房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其它事项

1.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壹份,乙方贰份。经甲乙双方签章后即行生效。
2.甲方单方要求提前收回出租房屋的,需提前 10 日告知乙方,甲方将剩余租期内已 缴纳的租金及押金退还乙方(特殊情况除外,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地震、拆迁、产权转移等不能归责于甲方的事由)。

第十四条 附件

《安全协议书》、《身份证件复印件》、《物业交割清单》
以上条款乙方应自觉遵守,如因违反本合同及甲方制定的安全制度所产生的一 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安全 协议书》、位于公寓公共区域公示的《乐友文明公约》作为房屋租赁合同的补充附 件,与房屋租赁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联系电话: {{$base_config.CFG_CALL_CENTER.zh_value}}


联系电话: {{$parameter.phone}}

附件(一) 《安全协议书》

本着对住户人身和公寓财产负责的精神,防止出现人身意外和其他事故,落实 相关责任,签订住户安全责任书。住户在租赁期间,请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不在公寓内使用明火(如酒精炉、煤气炉、蜡烛及各类明火炉具、焚烧纸物 等),不在房间内吸烟;
2.不在公寓内存放易燃物(如汽油、煤油、酒精等)、易爆物及强腐蚀物(强 酸、强碱)等;
3.不在房间或楼道内私自接电线,严禁从灯口处接线连接插座,不在电视机架 上悬挂物品损坏电视信号线;
4. 用完水、电等其它电气设备要及时关掉开关,注意通风;承租方在每日出门 (包括出差)前或睡前检查是否关好屋内水、电及所有与安全相关的设施,以防发 生安全事故(洗衣机、水龙头等用完后要及时关闭,以防跑水;电器设备要关闭电 源,以防电起火);
5. 不要给陌生人开门,进出房间锁好门窗,尽量不让他人留宿,钥匙不要随意 借与别人;不在房间内放置黄金、首饰等贵重物品;
6.不攀爬阳台、窗子出入公寓;不向楼下投掷任何物品(如酒瓶等);不张贴、 散发反动或不健康的宣传品,不浏览反动及不健康的影像制品;不赌博、打架斗殴、 酗酒闹事;不高声喧哗、打闹;
7. 禁止小于 18 岁年纪的小朋友进入健身房,请使用健身房器材时严格按照健身 器材的使用说明进行操作,禁止以好奇与探索的心态操作健身器材;标有故障的健 身器材的禁止使用;
8.请注意公寓内的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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